huazi1993 发表于 2014-5-25 14:46:05

aifunjay 发表于 2014-5-25 14:34
从民主主义,一下变成独裁主义~

国情需要,恭喜晒第二名窝~~

fsjx123 发表于 2014-5-25 15:34:13

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,“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”这个我们通常说是霸王条款,论坛没有这个更好了!更开明!{:7_266:}。作为论坛管理者漫步兄,他的投票应该是更大的~是重要评委的选票,所以几乎可以影响结果的,兄弟你要体谅一下噢{:7_225:}

kforaj 发表于 2014-5-25 16:13:39

恭喜恭喜,:P:P:P

huazi1993 发表于 2014-5-25 16:26:24

fsjx123 发表于 2014-5-25 15:34
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,“最终解释权归XX所有”这个我们通常说是霸王条款,论坛没有这个更好了!更开明!{: ...
没错,主办方的确有行使权去决定和商议最终作品的名次,但是否在活动进行前作个说明会更好?{:9_380:}

aifunjay 发表于 2014-5-25 17:08:50

huazi1993 发表于 2014-5-25 14:46
国情需要,恭喜晒第二名窝~~

{:9_379:}漫步中意噶LOGO尾部,其实当时我都有,不过就。。。

minazuki 发表于 2014-5-25 18:49:24

第二名路過…
其實規則是不斷在改…
例如當初沒有分開首部和尾部的獎勵,尾部2-3名沒有說沒有任何獎勵等
希望下次(若有)能夠在一開始時便定下清楚明確的規則。

另外,第一名的首部Logo是缺少了www.
據我所知少了www.是上不到這裡的
要不網主改一下域名設定,
要不叫原作者再修一下Logo比較好吧?

還有,所有獎勵也是在6月1日才發放嗎?

rintoki 发表于 2014-5-25 19:58:33

minazuki 发表于 2014-5-25 18:49
第二名路過…
其實規則是不斷在改…
例如當初沒有分開首部和尾部的獎勵,尾部2-3名沒有說沒有任何獎勵等
...

你好,這裏是原作者,謝謝指正。
當初因爲美觀關係所以我沒有加上www.
沒有注意到這點。
下面是修改版本,
admin需要的話就拿去用吧_( :3」∠)_
http://i1198.photobucket.com/albums/aa456/rintoki/logo.p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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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论坛的LOGO大赛落下帷幕,恭喜获选者,但感觉美中不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