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cwck
发表于 2015-12-4 09:00:30
jacky3567
发表于 2015-12-4 14:01:22
香港有了網絡23條~ 香港人屁股等入獄
terencelc
发表于 2015-12-4 09:24:22
港版条例,o(∩_∩)o
GMAN
发表于 2015-12-4 09:31:38
你地比泛民洗腦慢慢睇政府文件,人地歐美也有這樣法律!
本人已見!
lolijian
发表于 2015-12-4 09:38:51
以后系香港 玩COSPALY 出同人志 翻唱 改图截图唔标注 留种 统统拉得{:9_378:}
叛逆骑士
发表于 2015-12-4 10:03:03
我觉得D网民、毒果日报、泛民最中意断章取义。。
就算冇论条例是否生效,同人创作都不会消失,同人可以讲话这部作品人气证明,除非出版商拿石头砸自己脚咯。
日本一个版权大国,咪依然都有类似条例
terry879
发表于 2015-12-4 10:42:23
其实是应该规管的
iceofsky
发表于 2015-12-4 13:21:54
有没人管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怎么管?是不是认真管?下力气管?
咲硕
发表于 2015-12-4 13:29:18
港式条例来噶{:9_379:}
基罗斯
发表于 2015-12-4 14:37:55
来,大家一起洗定八月十五等坐牢,正发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