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cwck 发表于 2015-12-4 09:00:30

jacky3567 发表于 2015-12-4 14:01:22

香港有了網絡23條~ 香港人屁股等入獄

terencelc 发表于 2015-12-4 09:24:22

港版条例,o(∩_∩)o

GMAN 发表于 2015-12-4 09:31:38

你地比泛民洗腦慢慢睇政府文件,人地歐美也有這樣法律!
本人已見!

lolijian 发表于 2015-12-4 09:38:51

以后系香港 玩COSPALY 出同人志 翻唱 改图截图唔标注 留种 统统拉得{:9_378:}

叛逆骑士 发表于 2015-12-4 10:03:03

我觉得D网民、毒果日报、泛民最中意断章取义。。

就算冇论条例是否生效,同人创作都不会消失,同人可以讲话这部作品人气证明,除非出版商拿石头砸自己脚咯。

日本一个版权大国,咪依然都有类似条例

terry879 发表于 2015-12-4 10:42:23

其实是应该规管的

iceofsky 发表于 2015-12-4 13:21:54

有没人管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怎么管?是不是认真管?下力气管?

咲硕 发表于 2015-12-4 13:29:18

港式条例来噶{:9_379:}

基罗斯 发表于 2015-12-4 14:37:55

来,大家一起洗定八月十五等坐牢,正发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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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「網絡23 條」版權條例(修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