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解, 有限公司有什麼問題, 不是上市公司作怪嗎
簡單地說,無限公司時,生意做得大,投資金額大,風險大。
而有限公司當東主虧錢時,欠債卻不用上身,
亦即所虧的錢,轉嫁落其他交易者,交易者無故代東主虧錢。
既然所虧之錢有上限,東主自然生意輕易有幾大做幾大,大可食細,
細無財,絕不可能匹敵。
由於有限公司偏幫大公司,於是造成不平等貿易環境。
至於上市公司,東主有了有限負債保護罩,
為了籌多些錢謀最大利益,自然會集資。
由初期朋友、私人圈,再動腦筋到不認識的街外人。 想想假如無有限負債,東主會不會願意上市,弄得生意超大?
所以不關上市不上市事。 So what?我依然係會用spotify,始終用慣咗 wai008 发表于 2018-2-9 07:51
大食細, 無非是想稱霸市場
其實,好難稱霸得到!錢財係搵唔曬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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