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irito1007 发表于 2018-2-13 04:17:11

[轉載] 【大埔公路翻九巴】無綫電視女記者要求停留3分半鐘 無綫:無阻礙救援

本帖最后由 Kirito1007 于 2018-2-13 04:28 编辑

睇到呢單新聞真係忍唔住要開張帖講下...
一句講晒:做LIVE大過天。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hk01.com/%E6%B8%AF%E8%81%9E/159105/-%E5%A4%A7%E5%9F%94%E5%85%AC%E8%B7%AF%E7%BF%BB%E4%B9%9D%E5%B7%B4-%E8%AD%89%E5%A5%B3%E8%A8%98%E8%80%85%E8%A6%81%E6%B1%82%E5%81%9C%E7%95%993%E5%88%86%E5%8D%8A%E9%90%98-%E7%84%A1%E7%B6%AB-%E7%84%A1%E9%98%BB%E7%A4%99%E6%95%91%E6%8F%B4

大埔公路昨日(10日)發生嚴重車禍,導致19人死亡、66人受傷。事後網上流傳有電視台直播現場救援期間,有一名疑似無綫新聞的女記者,曾請求在場救援人員允許停留「3分半鐘」作直播報道。無綫電視今晚(11日)回覆《香港01》查詢時證實,公司一名女記者曾向警員詢問,可否給3分半鐘時間作直播;在約1分鐘後,警員指消防一定要記者離開,該名女記者隨即稱「好」,並移動到其他位置。無綫發言人強調,消防員在數小時後才進行吊車,所以該名女記者絕無在任何時間阻礙消防的救援行動。
有網民昨晚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指,在觀看電視台直播大埔公路車禍的救援行動期間,有警察要求翻側巴士附近傳媒離開,以便消防吊起車身救人;當時網民聽到一名相信是無綫新聞的女記者,詢問在場警員:「我地著咗signal(直播訊號),你畀3分半鐘我哋得唔得?」

事件引起網民熱議,有人質疑:「到底救一個人重要,定你一則新聞重要?」

無綫電視發言人晚上9時許回覆《香港01》查詢時指,對昨天的巴士意外做成重大的人命傷亡深表哀痛,強調無綫電視記者一如所有前線記者,在採訪重大事故時爭分奪秒,但必會堅守專業原則和操守,絶不會因採訪而妨礙救援工作。

發言人進一步指,巴士在傍晚6時許發生意外翻側,晚上7時45分消防已救出所有在巴士內的傷者,同一時間警員通知現場傳媒,指消防會吊起巴士再搜尋死傷者,對在場人士亦可能有危險,要求所有在採訪區內記者撤離。

發言人引述,指女記者問警員可否給3分半鐘時間她們,以便可以進行直播,強調3分半鐘之後便會離開;警員回應稱,理解新聞自由重要,但可能有死傷者仍在巴士內;約1分鐘後,警員指消防一定要記者離開,因為他們吊起巴士時會有危險,女記者隨即稱「好」,並指會移步至其他位置。

發言人強調,消防是在數小時後才進行吊車,所以無綫記者「絕無在任何時間阻礙消防救援行動」。

https://cdn.hk01.com/media/images/1200604/xlarge/2f81dfaeafceaea7dac7cac53fc5e6a7.jpg


以下觀點只是從此連結轉載,並不代表本人立場:
https://www.hk01.com/01%E8%A7%80%E9%BB%9E/159273/-%E5%A4%A7%E5%9F%94%E5%85%AC%E8%B7%AF%E7%BF%BB%E4%B9%9D%E5%B7%B4-%E8%A7%80%E9%BB%9E-%E4%BA%8B%E6%95%85%E7%8F%BE%E5%A0%B4%E9%80%80%E4%B8%80%E6%AD%A5-%E5%AE%88%E4%BD%8F%E5%82%B3%E5%AA%92%E8%81%B7%E6%A5%AD%E9%81%93%E5%BE%B7%E5%BA%95%E7%B7%9A

2月10日晚大埔公路發生的巴士側翻嚴重車禍,已造成逾19人死亡,是近年頻發的巴士事故中最嚴重的一宗,車長待遇、工時、操守等問題急需檢討。事故發生當晚,救援現場爭分奪秒,有記者在現場向救援人員「爭取三分半鐘」的片段,一經網絡流傳就引起眾議。雖然該記者所屬傳媒機構事後發布聲明指,記者未干預救援現場,但茲事體大,同業及社會各界都應反思,在災難或事故現場,新聞從業者的角色及價值是什麼?新聞專業與新聞自由不應成為職業操守的擋箭牌,在重大事故現場,媒體的權力愈大,責任愈重。

根據網絡流傳片段,消防為救援而要將側翻的巴士吊起,警方要求現場記者移到較遠的山坡位置。此時,現場有女記者表示他們正在做新聞直播,需要警方多提供「三分半鐘」。對此「要求」,現場人員表示理解新聞自由的重要性,但仍須將救援放至首位,故記者必須離開。儘管該名女記者應允,但另一名記者在幾分鐘後仍舊出現於鏡頭之中;而經網友「起底」,兩名記者均為無綫員工。

儘管目前無證據顯示無線記者阻礙救援,但在重大事故現場,一間主流媒體的「三分半鐘」直播要求,對傳媒行業已是很大警醒,也令公眾質疑新聞業的職業道德,更不用說對受難者家屬造成的無形傷害。對於今次事件,新聞機構應該正面回應公眾,而非迴避已經造成的影響,甚或指責其他媒體從中炒作。無綫電視在昨夜發聲明,指女記者已在警方要求他們離開時稱「好」,加上消防是在數小時後才進行吊車,所以該台記者絕無阻礙消防救援行動。此則回應沒有澄清該台記者有否真的遵從指示離開現場,抑或僅為口頭稱好,無助釐清事實;至於指消防在數小時後才吊起巴士,所以記者無礙救援,這種說法更是偷換概念,混淆「結果」與「過程」。

不過,更值得社會討論和反思的是,新聞從業者在災難或事故現場,會如何受惡劣的行業生態影響其判斷?媒體中高層對現場的把握和調度應該為何?身為記者,追求真相時應該犧牲為人的自覺與同理心嗎?

在重大災難和事故現場,傳媒有責任為大眾盡快提供最新及最完整的資訊。這也就意味着,傳媒在現場有天然的權力,能夠監察不同責任方,為大眾釐清真相。但權力並非無限大,由於現場通常沒有其他力量可以制約和監督媒體,一般只是由警方維持秩序,這就要求新聞從業者能夠自覺地秉持最基本的新聞道德和操守。以今次事件為例,無綫記者有否影響事態發展和秩序,是否需要救援人員付出額外氣力「照顧」媒體需求?

或許今次記者的直播要求只是無心之舉,他們並非故意妨礙現場救援秩序;但值得警惕的是,前線記者在現場要求給別人為之預留時間和空間,已成常態,例如我們在社交平台的傳媒直播中,時常看到團體發言前,會先安排媒體拍照。這種安排雖有其合理之處(儘管可能會影響當事人的狀態),但在事態嚴重的現場,着實應該放下這種慣性思維和一味求快的心態。

另一方面,業界亦應檢討在報道災難新聞時的處理手法,發掘有助大眾了解事件本質的不同方向,對責任方問責,而非集中報道受難者及其家屬的慘況,以免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。

平心而論,前線記者在現場確有其難處,他們不僅要克制個人情緒,還要具備判斷力和靈活的應變能力。尤有甚者,更大的壓力可能來自「後方」同事對「搶鏡」新聞的要求,這與現時的傳媒業生態息息相關。事實上,煽情和低俗的內容確實引人注目,大數據分析早已能證明這說法,而現今傳媒業界競爭激烈,媒體往往傾向選擇「更多人看」的新聞和寫法。而愈來愈多的劣質內容,亦會反過來影響讀者對內容質素的判斷力,這似乎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,究竟是讀者影響了內容,還是內容寵壞了讀者?而如此惡性循環導向的結果,終究會在「關鍵時刻」顯露無遺——巴士翻側導致數十人傷亡,記者們在血腥的現場為應付上司而緊跟家屬,盡力挖掘一個又一個「感人」的故事,才算完成這單新聞。

無疑,記者在現場的職責是往前進一步,對挖掘新聞真相理應責無旁貸;但在事態嚴重的時候,更需要有退後一步的道德感和責任心。這或許需要更多勇氣和決心,但作為一個人,至少可以問心無愧。

神之影 发表于 2018-2-13 08:37:27

记者真系无敌

ka159753 发表于 2018-2-13 08:55:07

無線新聞,是是旦旦。救人定直播重要,咁都分唔清,而且其後仲要發表聲明,更加火上加油。

零式 发表于 2018-2-13 09:23:47

讲一半唔讲一半?抓住一句话唔放?后面的应该仲有的嘛

Kirito1007 发表于 2018-2-13 09:26:38

零式 发表于 2018-2-13 09:23
讲一半唔讲一半?抓住一句话唔放?后面的应该仲有的嘛

無喇 就得呢句

Kirito1007 发表于 2018-2-13 09:28:54

ka159753 发表于 2018-2-13 08:55
無線新聞,是是旦旦。救人定直播重要,咁都分唔清,而且其後仲要發表聲明,更加火上加油。
因為嗰個直播係臨時喺節目插入所以個記者(廖卓怡)被逼詢問警方俾佢做埋LIVE先走 可見TVB新聞部呢幾年真係濫用LIVE推高收視

圆醍醐 发表于 2018-2-13 09:35:19

{:9_308:}香港胜在有ICAC

WWW075 发表于 2018-2-13 09:41:21

无线的女记者也有她的难处,不容易的。

niuniu 发表于 2018-2-13 10:27:43

原来甘样噶、、、

wai008 发表于 2018-2-13 10:28:17

介紹你睇一套韓劇: 愛上Pinocchio, 就是講述記者的工作

https://www.dranime.net/thread-49603-1-1.html

你會發現記者如何制作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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