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载:老妈与女友落水先救谁?法学老师:先救女友违法
“假如妈妈和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?”对于这个难倒无数男同胞的问题,今日,武昌工学院《经济法》老师袁岑,在课堂上从法理的角度给出了答案: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,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“爱情”没有义务,所以“先救女友”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。类似这样的生活趣事、话题、段子常常被袁岑引入课堂,成为她讲授《经济法》的例子,她也因此成为该校有名的“段子手”。“课堂上的段子大多是提前准备好的,有一两句会freestyle(自由发挥)。”袁岑称,每一堂课自己都会花费一到两小时准备教案。由于经济法是一门专业性强的课程,袁岑为了让学生们能完全理解这些专业的内容,会通过举例或“讲段子”的方式来教授,不仅让课堂氛围变得更加活跃,也能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“接地气”。
比如,在讲垄断这一章节时,她脑洞大开,“学校这个封闭环境内销售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,我是马云的儿子,我该怎么做才能打倒其他竞争者?”看到学生不解,她接着说,“一瓶水卖一块钱。既然我是马云的儿子,亏一辈子也亏不完,先让一部分亏不起的竞争者退出市场,然后我一瓶水免费卖,卖一瓶送一瓶,等到所有人都倒闭了,我就可以成功占领这个市场了。”
对于袁岺的这种授课方式,她的学生是非常喜欢。“其实很多知识点如果不定期复习的话很容易被遗忘,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名词。”国贸1601班的学生张宏婕称,袁岑这样生动有趣的解释令自己印象深刻,再看到这个名词时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书本上枯燥的解释,而是袁岑讲过的一个又一个的“段子”。
這種事最好還是不要發生比較好。 假如唔识得游水咁两个都救唔到;P 不要同时带她们去游泳就行 弊在女人系中意问呢D无聊问题 自己先落水被她們救:P 就這一點而論, 學者永遠利用學識騙人, 為何不可以將救人者視為第三身, 與被救者是沒有任何關係的, 在救人時要考慮很多因素, 首選是本身有沒有能力去救人, 沒有的話, 看來變成 3人待救了, 假設有能力去救人, 救誰先, 先考慮誰生存率高就救誰先, 另外要加上是不是容易被救的一方, 不會是棄易取難, 何謂生存率高, 假設那個亞媽已經七十幾歲, 另外那個女人三十幾歲, 這情況下救一個只有幾年活命而放棄能活三四十年的人值得嗎, 救人是一門高深的能力考驗 wai008 发表于 2018-4-12 08:5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就這一點而論, 學者永遠利用學識騙人, 為何不可以將救人者視為第三身, 與被救者是沒有任何關係的, 在救人時 ...
http://www.deainx.net//mobcent//app/data/phiz/default/34.png你厘个答案超级理性,但有时候人面对一瞬间的决择边度有时间唸得咁多,对当事人来讲永远是边个重要边个吾识游水救边个。
OROCHL 发表于 2018-4-12 09:58
你厘个答案超级理性,但有时候人面对一瞬间的决择边度有时间唸得咁多,对当事人来讲永远是边个重要边个吾 ...
我不是理性作答, 是上過急救班, 急救首要條件是自救, 其次考慮救人, 如何救法, 不要將救人變成害人, 就算無上過急救班, 睇左咁多劇集, 唔多唔少都有一些概念. 一瞬间的决择就是經過訓練得出結果, 因為腦海中會出現急救班學過的事情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