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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之精灵LV.1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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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11-5 02:5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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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來講,因人為操作失當,導致財物損傷,賠償系理所應當。但微波爐作為損耗品又與一般消耗品不同,例如開關,燈泡,光管等,每個員工都會接觸使用,難道最后一個碰到壞了的時候就要賠么?明顯不合理。如果說微波爐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壞了,如開機不通電又或是中途斷電,理應公司負責維修或是重購。重點不在于二百一個爐的價值,而是理,得服人。如果壞的是貴重儀器呢,還要員工賠么?這樣的工作誰敢干呀?但事實是使用失當造成,這里有個權責需要搞清楚,就是微波爐的使用方法當時有沒有進行過科普,就是公司有沒有將微波爐的使用方法教育過員工,需要掌握才能使用,有,就是阿姨的責任,必須賠,沒有,公司負責。又或是微波爐是給特定的部分人用,而阿姨擅用了,弄壞了,就要賠,誰讓你多手了呢。如果買了爐子,放在那里說隨便用,說誰都可以用,既然隨便用,那用壞了,自然也不用賠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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